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27日 09:09  点击:[]


医学字〔2019〕16号

各系、第二附属医院团总支

2018年度,医学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紧紧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紧紧围绕“育人为本、服务为基、创新为魂”的工作宗旨,继续强化引领、强化服务、强化建设,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服务于广大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在推动学院发展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2018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

2.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3.2018年度“优秀学生分会”

4.2018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

5.2018年度“优秀分团委书记”

6.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

7.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8.2018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

9.2018年度“十佳社团”

     10.2018年度“优秀社团干部”

二、评选细则

1.“优秀团干部”等详见《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参见《学生手册》);

2.“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十佳社团”等评选细则团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评选程序

(一)团员教育评议阶段3月26日-4月12日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举措。请各团支部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教育评议的内容和流程如下:

1.学习教育。各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组织纪律与文明养成、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以及是否按时交纳学费和团费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团员自评。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根据学院、系(院)教育情况和所准备的材料逐个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进行自我评价;

3.团员互评。团支部其他团员(团小组成员为主)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测评投票。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5.确定评议结果。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6.记录结果。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评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须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团员(本学年内受学校处分的团员,原则上应定为“不合格”团员),团支部和团小组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经教育帮助仍无明显改进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原则做好处理工作。

评议结果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后,由团支部书记将结果记录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纸质版评议材料装入团员档案。

7.支部评议。团员青年对本团支部组织建设,日常活动开展,团学干部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评议。

评议过程中各系(院)团总支负责对各团支部的评议考核监督,团支部审核团员自查自评小结是否属实。

 (二)“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报送工作:4月12日-4月13日

1.“优秀团员”:在教育评议基础上,由各团支部自下而上进行“优秀团员”的推选,推荐人选在教育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民主选举产生,且要求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模范带头作用明显,遵守校规校纪,上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内前40%且单科成绩无重修。

2.“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由院团委在各团支部团员对支部评议的结果基础上,根据各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产生,不提倡各团支部之间平均分配。

以上推选人选由院团委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校团委。

3.组织考察:4月15日-4月19日

院团委根据各团总支推荐情况,对各团支部整个民主评议和推荐过程进行抽查。

特别强调: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须教育评议达到“优秀”,且年度班级排名必须在40%以内,并且无挂课、违纪现象。如不符合条件,名额不补。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分团委书记评选

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分团委书记由各系(院)团总支申报后院团委结合各系(院)团总支工作实际综合评定;时间:4月14日左右。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详见《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参见《学生手册》)。

(二)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十佳社团”评选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十佳社团”分别由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和社团联合会根据《评选细则》以PPT陈述形式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各7个分会为优秀分会和10个优秀社团。在“十佳社团”的基础上评选“优秀社团干部”。

时间:4月13日左右。

四、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考察推报工作。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汇总与审核。

2.各系(院)团总支要重心下移,扎实开展好各支部的教育评议,把本次评优同支部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活力提升结合起来,把评优同团员身份意识的提升、带头示范作用的发挥结合起来,确保考察推报工作起到宣传典型、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带动全体的目的。

3.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推荐候选集体、个人均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集体申报材料(事迹简介)标题统一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_GB2312 、行距为固定值28磅。各项申报材料务必于4月13日18:00前上报学院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河西学院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附件2:医学院2018年度“五四”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 河西学院2018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表

附件4:河西学院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5:河西学院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6:河西学院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7:河西学院2018年度“优秀学生分会”申报表

附件8:河西学院2018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申报表

附件9:河西学院2018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10:河西学院2018年度“十佳社团”申报表

附件11:河西学院2018年度“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12:各学院推荐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汇总表

附件13:各学院推荐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附件14:各学院推荐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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