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11日 11:00  点击:[]



各系、第二附属医院:

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全面普查学生的思想动态、生活动态、学习动态,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各系(院)要深刻认识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加强学生安全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近期实习生返校的安全教育活动,班主任定期发布学生出行、用电和人身财产等安全提示,有条件地要以主题班会、安全感悟、报告会等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学生全覆盖、不漏一人,安全意识内化为学生自觉的行为。

二、认真落实学生基本情况摸排工作

1.认真摸底盘查入校以来存在的问题学生,了解这些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状况。

2.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定期进行沟通交流,做好笔录工作,并分类整理建档。

3.各系(院)安排专人负责此类学生的建档工作。

4.安排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时刻关注这几类学生的在校情况,遇到问题及时汇报。

5.对于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及时与心理咨询中心取得联系,心理咨询以后做好心理咨询内容的反馈和整理存档工作。

6.通过宿舍、班级同学等多方面了解此类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家庭状况并记录建档。

7.做好休学返校学生的追踪调查工作,休学返校学生必须开具二甲以上医院开具身体状况的可以正常复学,才可以办理复学手续。

8.已经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第二学期必须继续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家长陪读的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有家长继续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办理校外住宿申请。

9.学生节假日未按时返校,24小时内上报学校并及时告知家长。

三、认真做好返校毕业生的在校动态管理

1.通过各种渠道对毕业生进行交通、就业、饮食安全教育工作。

2.毕业生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离校,严格办理学校请假手续,并做好登记工作。

3.未在学校住宿的毕业生及时告知家长,并履行请假手续。

4.已签订协议或就业的毕业生,及时登记学生的就业地点,上班时间。

5.本科毕业生要求在校内住宿,如有校外住宿的及时办理校外住宿申请。

6.在校毕业生严格按照《河西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执行。

7.未返校的专科毕业生及时和家长联系,告知家长并做好痕迹管理。

8.关注未就业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积极鼓励学生先就业后择业工作。

9.积极动员未就业毕业生参加省内省外的招聘会。

四、加强宿舍管理,做好宿舍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结合近期高校案例,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须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学生做到:

1.严禁在宿舍吸烟,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违规物品,严禁随处摆放物品堵塞安全通道;

2.严禁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电池)和使用电磁炉、电热棒、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引导学生安全用电;

3.严禁在宿舍饲养猫、狗等宠物,要求定期清理宿舍杂物,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生活习惯;

5.严禁学生违规留宿校外人员或异性,引导学生遵守作息制度,对晚归晚出(或夜不归宿)的学生,学院要进行了解核实,查明原因去向,并做好安全教育。

(二)各系(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及整治工作,通过学生自查、各系(院)检查和学院抽查等环节,全面排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1.学生自查:4月12日前,各系(院)要积极发动学生对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自查,如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卫生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2.各系检查:4月15日前,各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及班级学生干部等,对学院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复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卫生问题要进行教育引导,并督促学生整改。

3.学院抽查4月15日(周一)下午16:00~18:00,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会同各系(院)、物业公司等对学生宿舍进行随机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生工作办公室于4月16日(周二)将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结果(包括使用违规电器情况)发送给各系(院)负责人,请各系(院)认真检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于4月19日(周四)上午12:00前反馈给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认真做好学生晚归晚出、夜不归宿、校外住宿学生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河西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第八章安全管理第三十三条规定:宿舍楼早晨6:30开门,晚上:23:00时关闭锁门,双休日、节假日关闭锁门时间可延长至晚24时。

1.各系(院)认真实施学生住宿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住宿学生数据清除,情况掌握,不得出现盲点和疏于管理的学生。

2.各系(院)对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校外住宿生进行认真清查。认真组织班主任、辅导员深入宿舍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仔细核查登记,对发现的校外住宿生须第一时间劝导限期搬回原宿舍住宿。特别是对本学期安排实习、实践以及以复习考研等借口在外住宿的要严格清查,不能姑息将就。对不听劝导、限期未搬回、执意在校外租住的学生活和虽已限期搬回宿舍,但没有退出租房,准备再次租房住宿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照《河西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系(院)认真组织落实,要求班主任亲自在班会上宣读,并把班会照片与4月16日下午5:00之前,以各系为单位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海老师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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