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9号学生安全预警——生命无法重来,玩笑不能乱开
2019年05月15日 18:14  点击:[]

 


2017年一所学校发生一起惨剧,一名初中女生,上课铃响,急急忙忙往座位上跑,中间一个男生把脚伸过去故意绊她一下,本来就是个玩笑。这个女孩子直接一头撞在桌上,等救护车赶来的时候,人就不行了。女孩子的家长到学校哭得昏天黑地。男孩子是单亲家庭,没有人管,也赔不起。对此,学工办提醒广大同学,玩笑要适度,生命无法重来。

一、紧绷安全弦,佑护生命线

尚处于成长阶段的学生,难免会因为一时的情绪问题而引发肢体冲突,有时一个人较量不过瘾,还会叫上一帮人,这种现象在学生时代便时有发生,从小学、中学再到高中,甚至大学。

案例1:“摘帽子”开玩笑起争执12月5日清晨6时许,天河区华强路发生一起命案。事发现场位于天河区冼村街华强路一间医院的后门,广州某财政学院在校学生卢某,与女死者鄢某(16岁,湖北人)是普通朋友关系。卢某、鄢某及其他朋友一行数人在华强路一茶餐厅吃夜宵至6时许,后欲散去。在回家途中,因卢某拒绝同伴以“摘其帽子”方式开玩笑而引起争执,后其从随身携带的包内取出一把折叠刀刺伤鄢某。警察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持刀女孩带走调查。

案例2:2007年1月,彭某某、陈某两同学因打篮球产生摩擦并

 

发生口角,彭某某先动手殴打了陈某,两人遂发生扭打,之后被在场同学制止。事隔不久,彭某某又邀集数人到陈来宿舍寻衅,并且抄板凳动手殴打陈某,致使陈某面部多处受伤。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1款、第4款;第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彭某某的行为构成打架斗殴,持械伤害他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情形,并且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决定给予记过处分。

案例3:10月9日,胡俊(化名)在一次聚会中,遇到另一职业学校的学生徐华,两人发生口角后,胡俊用脚踹了徐华一下,后被众人及时制止。徐华临走前曾对胡俊说:“你等着,一定要给你颜色瞧瞧。”22 日22时许,在合肥飞跃职业技术学校门前,胡俊和三名同学准备出校门吃饭时,被李某等7人:堵在校门口。此7人手上分别持有刀、棍等武器,他们发现胡俊等从校门口出来后,不由分说,追上去就刀砍棍砸。其中一名学生在逃跑过程中,不幸后背被砍了一刀,当即趴在地上。另一名在逃跑过程中,左手无名指、中指第三指节被砍断。24日晚,民警将六名案犯抓获,最后一名案犯也于25日清晨,来到派出所自首。

二、生命无法重来,安全不能等待

学生对危险的预测能力和判断能力较弱,自制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差。在教室、室外或操场打闹,往往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伤害事件的发生,伤害他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4:职校一年级学生刘某、王某和宋某三人是同班同学,某日下午课外活动前,班主任临下课时告诉学生们,下课后要遵守学校纪律,不要追逐打闹等。下课后老师回办公室,刘某和王某在教室内开始打闹,在刘某追王某的过程中正好在宋某身边通过时,宋某伸腿一绊,将刘某绊倒,导致刘某两颗门牙摔断。

案例5:1999年10月29日,某县某初级中学下午第三节课,任课老师让学生自习,自己在教师内批改作业。原告康某与被告李某同坐一排,相互开玩笑,康某用圆珠笔戳李某头部,李某用铅笔向康某戳去,刺中康某右眼,致原告康某右眼外伤,晶体半脱位,视网膜脱离,眼球穿通伤,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

分析: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康某造成身体侵害,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其后果应由监护人(父母)承担。

案例6:2002年4月,海淀区花园村二小三年级某班的学生正在体育课上玩“吃毛桃”的游戏。开始后,小强是追赶者,小明是被追者。追逐中,当小强即将“捉”到小明时,另一名同学小东突然站起来对小强进行阻拦,正全速奔跑的小强猝不及防撞在小东身上,随后两人同时落在刚刚蹲下的小明身上,被砸倒在地的小明门]牙磕掉了一半,顿时满嘴是血。

学工办提醒广大同学:

1.要小心使用圆规、小刀等尖锐锋利的文具并妥善放置,以免伤到自己或别人。

2.上下楼梯不要奔跑,避免踩空,也不要追逐打闹。

3.上下楼梯人多的时候尽量不要弯腰拾东西、系鞋带。

4.上下楼梯要和别人保持距离,避免冲撞,防止踩踏。

5.不要乱动教室电器,使用电器或者打扫教室卫生时要远离电源,防止触电。

6.不要在教室中追逐、打闹、做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请各系(院)结合本系(院)实际情况,通过周日班会向在校学生解读预警文件,通过QQ群等向实习同学传达文件内容,让学生把安全放在第一步,勿拿自己与他人的人身安全开玩笑,避免对同学造成伤害。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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